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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用房屋清查实施方案
发表时间:2012年05月07日 00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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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做好资产管理的基础性工作,加强学校资产管理,提高现有资源的使用效率和学校师生的国有资产意识,经学校研究决定,开展学校公用房屋清查工作,根据学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
一、目的意义

通过公用房屋清查,了解现有公用房屋的基本信息与使用状况,为制定公用房屋的使用规章制度,促进公用房屋的合理分配和高效率使用,为学校领导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。

二、清查范围和内容:

1.范围:学校含浦校区、东塘校区范围内的各类公用房屋。

2.内容:包括房屋所属的建筑名称、所在楼层、房间号、房间名称、房间面积、用途等情况。

三、清查工作的要求及时间安排

1.自查

要求:各单位按照本实施方案,做好动员布置和自查工作,依照“湖南中医药大学公用房屋清查汇总表”(附件1)的要求,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,如实填报。各处级单位对自查的统计数据进行审核汇总,为保证数据的真实性,汇总表需经单位主管资产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2年5月30日前报资产管理处。欢迎各单位对加强公用房屋管理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,如有请用综述性的文字附后。

2、复查

资产管理处于2012年6月1日-6月30日,根据各单位提供的清查内容,综合建筑基建图纸,现场核实,复查各单位数据,在复核的基础上进行汇总。

四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
资产管理处公用房屋管理科:88458736

电子邮箱:393811900@qq.com

 

湖南中医药大学

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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